皮膚牽引病人須知
東元綜合醫院 一般外科

一、目的:

  1. 固定患肢。
  2. 減少肌肉痙攣及神經、血管受傷。
  3. 預防關節攣縮及矯正或預防畸形。
  4. 使骨折復位。

二、注意事項:

  1. 有皮膚炎、開放性傷口、下肢水腫者不宜牽引。
  2. 每二小時翻身可促進食慾及預防肺炎之發生,並可以避免皮膚有破皮、褥瘡情形。
  3. 每天早晚護士將會暫時除去牽引,以便清潔皮膚,尤其是臀部、背部、腳跟易受壓處,並觀察有無水泡、擦傷、水腫等,且如有搔癢、灼熱、發麻等不適,請告知護理人員 。
  4. 隨時觀察牽引的功能,注意自黏膠帶或彈性繃帶是否鬆脫;若有,請告知護理人員。
  5. 牽引繩不可附著任何物體,如床緣,以免影響牽引效果。
  6. 磅錘應遠離地面及滑輪,以免影響牽引效果。
  7. 患肢與牽引繩應保持一直線。 8. 牽引時雙腳應遠離床尾,否則牽引無效。
  8. 飲食方面除均衡外,宜多食用高蛋白、高維它命,飲水量一天2000~3000cc以上,牛奶一天1~2杯。

三、患肢可做的活動:

  1. 股四頭肌運動:手術後第一天即可開始。
    作法:把腿平放於床上,膝部用力往下壓,數5下,放鬆5下,再重覆,可加強股四頭肌的力量。
  2. 小腿肌肉運動:手術後第一天即可開始。
    作法:腳掌分別向足背及足底作屈曲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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