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型肝炎患者之血清中病毒DNA數量之臨床重要性
東元綜合醫院 腸胃肝膽科、肝病防治中心 曾冠瑛 主任

  肝硬化及肝癌仍為目前國人之重要死因,嚴重威脅國人健康,其中約八成為B型肝炎帶原者。目前健保對於B型肝炎帶原者,均有給付每半年接受定期肝功能(GOT、GPT),胎兒蛋白(AFP)及超音波檢查,對於肝癌之早期發現有重要之幫助。

  在2006年,前衛生署署長陳建仁等學者,曾以國內約二萬位B型肝炎患者追蹤十三年之研究中發現,若血清中B型肝炎病毒量(HBV DNA)高病毒量者較測不到病毒者,其肝癌死亡及肝病死亡之相對風險多了10倍及13倍,隨後陸續之研究亦發現,B型肝炎病毒量之起伏用來評估:慢性B型肝炎患者在接受抗病毒用藥(如肝安能、肝適能、貝樂克、干擾素等)之控制效果,及可能是否已產生抗藥性及突變株。故HBV DNA近年來已廣泛運用在治療B型肝炎之療程中之重要工具。

  97年十月份之台灣消化系醫學會亦提出台灣B型肝炎治療學界之共識,其中部分條文建議:

  1. B型肝炎患者在治療中(各類B肝抗病毒藥物),至少每3個月監測GPT、e抗原及HBV DNA(即病毒量)。
  2. 而治療結束時,建議前6個月;每1~2個月需監測GPT及HBV DNA,以期早期偵測出病毒之後復發。
  3. 而決定是否可停藥,應以停藥前六個月內有三次HBV DNA偵測不到為宜。

  目前本院亦提供本項B肝病毒量(HBV DNA)於肝病門診之患者檢測,然而此項為新型之檢驗,健保仍未納入給付,但由於臨床使用之重要性,故對於肝病門診追蹤之病患,專科醫師均會以專業考量來建議病患,是否應作此檢驗。

20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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