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之治療須知
東元綜合醫院 呼吸胸腔科

注意事項:

  1. 須採高蛋白、高熱量的均衡飲食,例如:肉類、蛋、牛奶及水果。
  2. 若無特殊限制,則適度攝取水份,每天約2000c.c.。
  3. 無特殊限制,依身體狀況適度運動,且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
  4.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5. 禁止抽煙及吸二手煙。
  6. 開放性肺結核者,避免到公共場所,若外出時應戴口罩,且勿隨意吐痰。
  7. 按規定服藥四週以上就沒傳染力,但仍須養成良好習慣,咳嗽或打噴嚏時,須用衛生紙掩蓋口鼻。
  8. 不合作或沒耐性按醫師指示服藥,很容易變成開放性或慢性肺結核,所以一定要按醫師指示按時服藥,絕不可因自覺轉好而任意停藥。
  9. 通常服藥須6~9個月,持續治療才可根治,不要亂服醫囑以外的藥物。
  10. 藥物治療期間有些人會感覺不適,請詳細告知醫生以便調整藥物。
  11. 在治療期間若是停藥、過度疲勞、生活環境不佳、營養不良、均會使病人再次感染。
  12. 治癒後一年內每三個月檢查一次,1~3年內每6個月檢查一次,然後3年以上每年檢查一次,而再發生嚴重感冒症狀、長期腹瀉、體重減輕、及女性患者再生產後,均須隨時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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