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裡誰的病最急? --淺談「檢傷分類」
東元綜合醫院 急診科 高翔醫師
2003/12/24初版
2010/04/30修訂

  在急診室裡等看病,大家都覺得自己的病最急,怎麼辦?檢傷分類(Triage)的意義,簡單地來說,就是將就診的病患依初步診視判定病情的輕重,來設定診察處置的優先順序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需要設定優先順序的例子,大至國家振興經濟的措施,改革教育的方案,小至家庭主婦處理家務,學生準備期末考試…等等,時間有限而百廢待舉,主事者必須依據一定的標準對各項工作設定優先順序,以期集中力量,讓重要的事情優先完成。

  例如一位家庭主婦原本忙著在熨衣服,電話鈴響了,她趕快去接電話,這通電話可能是小孩子在學校裡出了什麼事,可能是老朋友來閒話家常,也可能是推銷員作市場調查,甚至打錯了…,但在接電話之前,她並不知道是什麼事,所以即使衣服還沒熨完,她必須先來接電話,再決定是繼續講下去,或是掛上電話回去熨衣服。而在講電話的同時,要是廚房裡的水燒開了,她又必須暫時放下電話去關瓦斯爐,不然萬一水溢出來把火澆熄了,瓦斯外洩,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如果大家能夠想像上面這位家庭主婦辛苦忙碌的畫面,對於急診室裡的情況也許就不難瞭解了。假設急診室裡當班的醫師正在處理一位咳嗽發燒的病人甲(如家庭主婦在熨衣服),正好有一位抱怨急性胸痛(如前述之電話鈴聲響起)的病人乙進來。這也許是急性心肌梗塞的徵象,也許是食道炎的表現,也許只是尋常的肌肉筋骨疼痛,甚至只是病人情緒緊張…但醫師沒看過沒處理病人之前,誰也不敢怠慢,必須放下手邊這位咳嗽發燒的病人甲而先去診視病人乙。如果心電圖發現有問題,就必須先作緊急的處置,等病人乙穩定了,才能再回來看病人甲;如果初步診視無大礙,自然能先回去看病人甲作處理,之後再來處理病人乙。類似的狀況,若是此時來了一個呼吸停止(如廚房的水燒開了)的病人丙,醫師又必須放下手邊的事,對病人丙作急救,其他的病人只好稍作等待。若是兩頭情況都危急,只好向其他科的值班同仁請求援助、調派人力支援。

  正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病最急,需要優先處理,醫師及護理人員必須採取一套共同的標準,作為行動的準則。衛生署公告「急診五級檢傷分類基準」TTAS(Taiwan Triage and Acuity Scale),以生命徵象為基礎,以主訴為導向,結合生理狀況,使用調節變數決定病患檢傷級數,於民國99年01月起實施。下表為其簡要的說明及舉例:

級數
定義
病患常見之表現
安全候診或再評估時間
第一級、復甦急救 病況危急,生命或肢體需立即處置。 1. 心跳呼吸停止。
2. 休克。
3. 嚴重呼吸困難。
4. 意識狀態改變、GCS昏迷指數9分或以下。
5. 持續抽搐。
立即
第二級、危急 潛在性危急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需快速控制與處置。 1. 心因性心絞痛。
2. 急性明顯吐血、咳血、外傷持續出血。
3. 高血壓(收縮壓> 200或舒張壓>110),伴隨
 相關症狀。
4. 急性中樞(頭頸胸腹)嚴重(8-10/10)疼痛。
5. GCS昏迷指數10-13分。
6. 急性或突然局部肢體無力、顏面無力、語言
 障礙、或視覺改變。
7. 特殊的受傷機轉。
10分鐘
第三級、緊急 病況可能持續惡化,需要急診處置;病人可能伴隨明顯不適的症狀,影響日常活動。

1. 心因性疼痛已緩解 / 有典型心因性病史。
2. 咖啡色嘔吐物或黑便。
3. 高血壓(收縮壓> 200或舒張壓>110),但沒
 有任何症狀。
4. 急性中樞(頭頸胸腹)中度(4-7/10)疼痛。
5. 急性周邊(四肢)嚴重(8-10/10)疼痛。
6. 抽搐後意識已恢復。
7. 輕度呼吸窘迫。

30分鐘
第四級、次緊急 病況可能是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或某些疾病之合併症相關,需要在1-2小時做處置,以求恢復避免惡化。 1. 有心悸的病史、或心悸已緩解。
2. 局部蜂窩性組織炎。
3. 泌尿道症狀。
4. 急性咳嗽,生命徵象正常。
5. 急性周邊(四肢)中度(4-7/10)疼痛。
6. 陰道點狀出血。
7. 輕度燒傷(<5%體表面積)
60分鐘
第五級、非緊急 病況為非緊急狀況,需做一些鑑別性的診斷或轉介門診以避免後續之惡化。 1. 慢性咳嗽,生命徵象正常。
2. 轉診。
3. 換藥。
4. 局部紅疹。
5. 開立診斷書。
120分鐘

  所以,在急診室看病,並不是先到的先看,而是病重的先看。被歸類於同一級的病人,才依先後順序看診。以後大家如果在急診室等得已經很不耐煩了,卻又看到一個後到的病人先獲得處理,先別忙著生氣,這可能是因為檢傷醫護人員根據專業知識,判斷那個後來的病人病情較嚴重,需要較快的處置的關係。

  然而,病情是會變化的。一個解黑便的病人,在初到急診室時各種生命徵象穩定,故被判定為第三級;但在後診的過程中開始頭暈、吐血(甚至意識不清),當然可能需要緊急處置。此時陪伴的親友就應該趕快通知醫護人員前往診視;若有需要,醫護人員自然會提昇病人的檢傷級數,施以必要的處理:反之,若再經評估後並無大變化,還是需要耐心等候。這是一個進行式,隨著病人病情的發展及醫師手邊工作的進度而不斷變動,患者與其親友絕不要因為怕打擾醫護人員而不敢提出〝再評估〞的請求,而檢傷及其他醫護人員也要不厭其煩,在能力許可的範圍內多去查看病人掌握病情。不論何種狀況,抱怨與爭執解決不了問題,耐心的溝通對大家都有好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些病人得知這些檢傷分類的標準後,在掛號時對檢傷人員敘述不實的症候,以期被列為較高級數;等到先獲得診視後,又改口描述身上其他的主要問題……這種做法除了妨礙到其他守規矩的病患的公平權益不說,更可能誤導病情;最後的結果可能害到自己。他可能多接受了不必要的檢查而承擔不必要的不適與風險;他可能模糊了症狀的重點而耽誤了自己真正重症的診療;也可能因為謊言被拆穿而引起醫病關係的緊張造成兩敗俱傷……這些都是貪小便宜吃大虧的事,不應該嘗試。

  急診的工作人員,尤其是檢傷工作人員,身心都承受極大的壓力,若能得到病人及家屬的合作,心平氣和的依專業能力及良心來評估病人作好檢傷分類,相信能對病人有最大的幫助。畢竟這才是病人看急診時最重要的目的,也是急診工作同仁的最大職志。

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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