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教天地

【衛教天地】生命自主,為自己預立醫療決定


東元綜合醫院腎臟內科  范誠宗醫師

根據調查,九成以上的民眾希望自己在罹癌的時候清楚被告知病情;但當自己成為家屬時,卻擔心直接告知病情,家人會不堪承受而隱忍不說。九成以上的民眾希望當自己來到生命的盡頭,可以不要插管急救,但當自己成為家屬時,卻又因不捨難以放手,而讓摯愛的親人死前受盡苦難!

善終,盼個好死,是自己的責任,不關別人的事,您預先準備了嗎?

台灣自從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這部法律是來規範有一天當我們成為病人的時候,屬於病人的自己權利有哪些?誰沒有成為病人的那一天呢?你不能不關心!

《病人自主權利法》包括兩大重點:
壹、病人對於自己的病情有知情的權利;對於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從此醫師不可以配合家人子女的要求,對病人隱瞞病情,但必須以合適時機及恰當方式來做到告知病患。
貳、任何有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為自己「預立醫療決定」,打造自己的「善終」。現在就講清楚,寫明白,如果有一天,當我成為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昏迷3,永久植物人4,極重度失智症5,經政府公告之罕見疾病如漸凍人、小腦萎縮症時,不要因為子女家人的「不捨的愛」而變成「不得好死」。

如何依《病人自主權利法》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呢?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9條,意願人為預立醫療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經醫療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經其於預立醫療決定上核章證明。
二、經公證人公證或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
三、經註記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

所以,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目前東元綜合醫院提供的服務流程如下:
一, 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者,請來電諮詢並預約諮商門診的時間.服務專線(03)5527000轉分機1477
二, 諮商門診當天,除了意願人還必須有二等親內親屬(至少一人)一起出席。
三, 諮商門診結束前,填寫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繳費後,核章上傳衛福部,註記於健保IC卡,決定書正本歸還意願人本人

提醒您,當這一切流程都順利完成後,只是取得「善終」的「入場卷」而已。最重要的是回去之後,讓所有愛您的家人親友瞭解您的初衷是什麼?您所做的預立醫療決定是什麼? 當我們把人生的終點都規劃好了,從終點活回來,不僅與自己對話,也開啟與家人對話的契機,讓彼此關係更圓滿。只有家人感受到您對人生真的有不同的作為,才會給您支持,這是人生真正的功課啊!
於是,當有一天「無常」來敲門的時候,就是當我們面臨以下五種臨床條件時(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昏迷3,永久植物人4,極重度失智症5,經政府公告之罕見疾病如漸凍人、小腦萎縮症時),才能在家人的祝福之下,尊嚴善終。

醫師簡介
學經歷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畢
前台北榮總腎臟科醫師
台灣內科醫學會專科醫師
台灣腎臟醫學會專科醫師
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會員
安寧緩和醫療共同照護醫師

專長
一般軟組織腫瘤切除手術、 乳房腫瘤及乳癌根治手術、乳房外科、甲狀腺手術。
1.  腎功能不全、尿毒症、尿路感染、 水腫、尿蛋白、血尿
2.  尿毒症暨洗腎治療(血液透析丶腹膜透析)
3.  腎臟相關的疾病治療(糖尿病丶高血壓丶痛風等)
4.  安寧緩和療護
腎臟科資深主任
范誠宗 醫師

醫師代號: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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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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