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教天地

【衛教天地】台灣職場衛生的新政策與新時代


東元綜合醫院家庭醫學科 / 職業病醫學中心主任  李長興醫師

經濟全球化產業結構變遷,中小型企業就業人數增加,以及少子化加上人口老化,資訊科技的革新,失業造成人力縮減,勞工普遍面臨長工時及高工作負荷之壓力的轉變等素,傳統職業衛生的做法,已經不足以應付新興的職業健康問題。加上新材料、新物質及新科技之發展,勞工可能暴露於新風險,職業安全衛生面臨新挑戰。研究調查發現這些變化引起的問題如下:

1.人口結構改變:台灣因為少子化,加上人口老化,出現女性勞工及年長勞工增加,他們比較容易遭遇職業傷害或職業病。
2.工作生命延長:退休年齡延後等因素,造成勞工工作生命延長,累積更多工作壓力或危害暴露,容易發生職業傷病。
3.小型事業單位職災率偏高:調查發現,因為人力、經驗、經費不足、小型事業單位職災率偏高。
4. 製造業,營建業職災率偏高。
5. 肌肉骨骼傷害與精神心理疾病較嚴重:高度重複性工作,容易肌肉骨骼傷害。造成競爭壓力與工作無保障的恐懼,會造成精神心理疾病的主因。

為強化工作者職業災害預防及安全健康保護,擴大適用範圍,政府於民國102年修訂「勞工安全衛生法」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保障範圍至所有行業及工作者。 「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簡述如下:
一、擴大保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為確保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 明定本法適用於各業受僱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二、建構機械、設備、器具及化學品源頭管理制度。

三、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
(一)為防止勞工過勞、精神壓力及肌肉骨骼相關疾病之危害,明定雇主就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工作相關疾病、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等事項之預防。
(二)對有害健康之作業場所,雇主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監測計畫及結果公開揭示。
(三)強化勞工健康管理,明定雇主應依健康檢查結果採取健康管理分級措施。
(四)明定勞工人數五十人以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適用之事業單位,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四、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修正女性勞工之母性保護規定。

五、強化高風險事業之定期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及提高違法事項罰則。

六、促進職場安全衛生文化及相關產業之發展。

七、勞工立即危險作業得退避、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等規定:
此次修法,台灣的職業衛生將走入另一個新時代。企盼「勞工安全衛生法」讓職業衛生的各項工作,在職場更有效率的推動,增進勞工健康,使其身體、心理和社會安寧均能維持良好和諧狀態。並防止勞工因工作條件而影響健康,進而做到預防工作場所危害健康因素的形成。對於勞工都能分配適性的工作,以維持勞工在一個其生理和心理能力均能適應的職業環境的目標。

醫師簡介
學經歷
台灣大學職業醫學暨工業衛生研究所博士
中華民國衛生署職業醫學專科醫師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職業醫學訓練醫師
新竹科學園區員工診所主任
台中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科兼任醫師
國泰綜合醫院職業醫學科兼任醫師
工業技術研究院健康管理顧問
* 支援本院高級健檢中心       
職業病醫學中心主任
兼 巡檢中心主任
李長興 醫師

醫師代號: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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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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