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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與報告院際交換
  只要您檢查的醫院有參與衛生署的影像院際交換計劃且您在壹年之內有以健保身分接受過電腦斷層、磁振造影或超音波檢查,您無須透過任何申請。在您的書面同意下,本院主治醫師可使用您的健保卡與醫師的醫事人員卡,自衛生署影像交換中心下載您的報告與影像。

本院目前實施之電子病歷服務如下:
  • 門診病歷
  • 出院病摘
  • 血液檢查
  • 醫療影像
IEC全國影像交換中心

(圖片截取自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網站)

  目前IEC院際交換僅包含CT、MRI、及PET之影像及報告。在ㄧ年之內,您之前就醫的醫院有參與衛生福利部的電子病歷交換中心計劃,醫院即將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公告之醫療影像報告、血液檢驗報告、出院病歷摘要、門診用藥等電子病歷之索引檔上傳至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當病患於其他院所就醫時,只需在病患的同意下,其他醫院就可以至子病歷交換中心平台查詢該病患是否在一年內的相關報告、影像資料。並可直接透過子病歷交換中心,下載影像的原始檔及各電子病歷與報告。

  須注意,要申請電子病歷交換下載,一定要經過病患同意簽署同意書(七日內有效)。再以病患之健保IC卡,和主治醫師之醫事人員卡,方可查詢及下載病歷。另外子病歷交換中心僅存有索引檔,實際下載時是透過子病歷交換中心至對方醫院堆閘道器進行電子病歷資料下載。因此,下載速度視該醫院之VPN網路頻寬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