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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電子病歷,顧名思義,即是以數位的方式紀錄病患病歷中的內容,用以取代原有的紙本病歷紀錄的方式。

  傳統的紙本病歷除了是用以記載病患病程狀況的記錄外,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醫療人員在書寫完紙本病歷之後,都需親自簽章以示負責 。而在電子病歷的時代,病歷已經數位化了,不可能再用傳統的方式簽名蓋章。因此取而代之的,是醫療人員必須在完成電子病歷後以電子簽章的方式註明該份電子病歷的作者,並且加密,以避免其他人員的篡改。目前國內最常使用的簽章工具是醫事人員的IC卡,數位化的病歷在醫事人員以IC卡簽章後,該份文件便成了電子病歷。

  國內在電子簽章法通過了之後,衛生署便開始大力推行各醫院採用電子病歷。目前本院正積極拓展電子病歷的施行項目,期望能早日達到成為完全電子病歷化醫院的目標。

隱私權保護
  • 國際安全認證:
    對於電子病歷儲存的機房設備與軟硬體設施,本院均建有完善的建置與監控的標準作業程序。
  • 病患同意:
    在病患的同意下,需要有病患的健保IC卡、主治醫師醫事人員卡、與患者同意書,才能進行院際電子病歷交換作業。
  • 主動鎖控:
    對於具有高敏感性的病歷資料,本院訂有規範須經嚴格的審核程序才能審閱。另外在院際交換的部份,自費的項目均不會進行院際交換,以保障個人隱私。
  • 被動監控:
    對於電子病歷的使用者,不管是增、刪、修改、或是審閱電子病歷,系統均會留下紀錄與修改前之原始版本,用以事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