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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

病人權利與義務

病人的權利
一、 本院對所有前來就醫病人均一視同仁,不因國籍、種族、年齡、性別、性向、教育程度、地理位置、社經地位、宗教信仰等而給予不同之待遇。
二、 您有權在安全與隱私的就醫環境接受專業的醫療照護。
三、 您有權得知正確完整的醫療訊息,包含病情之診斷、病況發展、治療計劃、預後情形、藥物諮詢及衛教資訊。
四、 醫護及醫事相關人員均需配戴名牌或識別證,若未配戴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五、 您有權可要求任何醫療服務前,醫護人員必須取得其「知情同意」書面證明。
六、 您有權可參與診療照護過程的討論與決策(包括徵詢第二意見),在法律規定的強制治療外,決定接受或拒絕醫師建議之檢查項目、治療方式或人體試驗。
七、 您在就醫過程中個人的隱私及尊嚴會受到保護與尊重,病歷資料與紀錄均妥善保管與保密。
八、 本院應您的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病情,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
九、 您有權在出院時要求合理的持續性照護,及出院後居家照顧的相關資訊。
十、 您有權可以自費向醫院申請自己的各項檢查報告影本、診斷證明、病歷摘要等資料。
十一、 為維護病人的醫療自主權,本院提供住院病人「預立安寧緩和醫療 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末期病人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並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十二、 您若有意願了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本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門診服務,透過與醫療團隊充分討論,擬訂意願人期待且可以執行的預立醫療決定書,請洽諮詢專線(03)5527000轉1477、1381。
十三、 您若有意願簽屬「器官捐贈同意書」,可向志工服務台索取或洽諮詢專線(03)5527000轉1366、1381。
十四、 您有權對於醫療服務有任何抱怨或建議可提出申訴,並得到合理的回應。
病人的義務
一、 請您主動、正確告知醫護人員自身健康狀況、過往病史、藥物過敏史、旅遊史、目前是否罹患傳染性疾病及其他相關資訊。
二、 請您在治療過程中有任何不明白或疑問之處,務必告知並要求說明。
三、 請您在決定前了解拒絕或接受治療後可能構成的危險或損害。
四、 請您尊重專業及恪守法律,不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訊或診斷證明,遵守醫院門禁、感染管制措施,不得在院內吸菸、嚼食檳榔等,避免影響整體病人照護或他人權益。
五、 請您配合醫師所建議並經自身同意的治療程序及相關醫囑。
六、 請您增進自身健康並珍惜醫療資源。
七、 請您支付屬於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若有困難,可向負責照護的人員或本院社服部門反應。

病人安全需要您的參與
如果您有相關意見或建言,歡迎來電(03)5527000轉1366
或利用電子信箱service@tyh.com.tw 告訴我們

東元醫療社團法人東元綜合醫院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審議委員會